隨著經濟形勢發展以及近幾年國家、省、市社會保險新政的陸續出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醫療保障局對《蘇州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辦法》(蘇府[2008]69號)進行了修訂,形成了《蘇州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辦法(修訂草案)》,并于2020年11月2日-11月13日在市政府網站“中國蘇州”和蘇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開,征集社會公眾意見。
公示期間,收到社會公眾有效意見2條。市人社局同時將《修訂草案》向市政府辦(市大數據管理局)、公安局、財政局、司法局、審計局、行政審批局、市檔案館,蘇州市稅務局等部門征求意見,收到有效意見1條。根據反饋意見,經討論分析,對《蘇州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辦法(修訂草案)》作出如下修改:
(一)采納社會公眾提出的第十條、十二條中“退休年齡”修改為“待遇領取年齡”的建議。按照國家、省相關政策規定,靈活就業人員不應使用“退休年齡”的表述,而應使用“待遇領取年齡”。
(二)采納社會公眾提出的第二十一條建議。將二十一條“……有條件的地區,可通過網站、自助服務設備、移動客戶端等方式提供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登記服務,并通過省、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服務平臺信息共享,開展靈活就業人員參保條件的即時審核及定期驗證?!毙薷臑椤啊鞯貞Y合工作實際,積極創造條件,逐步通過網站、自助服務設備、移動客戶端等方式為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登記提供便捷服務,并通過省、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服務平臺信息共享,開展靈活就業人員參保條件的即時審核及定期驗證?!?/p>
(三)未予采納部門提出的第四條修改建議。認為將第四條修改為“靈活就業參保人員可采用委托銀行代扣等方式繳納靈活就業人員養老、醫療保險費”不妥?!缎抻啿莅浮繁硎龅囊鉃?,社保經辦機構、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委托銀行代收養老、醫療保險費。國家和省有其他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下一步,市人社局會同市醫保局根據征求意見對我市靈活就業參保辦法草案進一步修訂,更好適應我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實際和需要。形成修訂稿后遞交市司法局進行合法性審查,結合市司法局意見形成送審稿遞交市政府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