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統一和規范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檔案管理,促進行政規范性文件立卷歸檔的標準化、規范化,10月27日,蘇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蘇州市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檔案管理辦法》(蘇府辦〔2020〕268號,以下簡稱《辦法》)。解讀如下:
一、制定必要性
為了統一和規范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檔案管理,促進行政規范性文件立卷歸檔的標準化、規范化,形成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過程的全流程、可追溯管理制度,夯實行政規范性文件起草各環節的責任,提高起草質量,制定《辦法》。
二、制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江蘇省檔案管理條例》《江蘇省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規定》《蘇州市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
三、主要內容
《辦法》共十二條,并附三個附件:
(一)第一條為制定依據和目的。
(二)第二條為適用范圍?!掇k法》適用于本市各級人民政府(管委會)及其部門、派出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制定檔案管理工作。
(三)第三條為基本原則和職責分工。各級人民政府(管委會)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檔案依照“誰起草,誰歸檔”的原則,由起草單位負責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各級人民政府部門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檔案管理工作,依照“誰制定,誰歸檔”的原則,由制定部門負責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歸檔。
(四)第四條為起草單位的歸檔目錄。明確起草單位應當將立項、成立起草工作領導小組、調研起草、評估論證、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核、送審稿、集體審議等程序性材料,和行政規范性文件正式文本、制定說明、制定依據對照表、解讀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進行收集、整理、歸檔。以部門名義印發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參照辦理。
(五)第五條為合法性審核機構的歸檔目錄。明確合法性審核機構應當將送審材料、批辦單、本機構合法性審核意見、行政規范性文件正式文本及其他有關材料進行收集、整理、歸檔。
(六)第六條為檔案材料的同步收集和及時補齊。
(七)第七條為一件一號和入檔要求。明確無關材料、過程稿不入檔案。
(八)第八條為一件一卷和保密要求。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檔案原則上實行一件一卷。材料過多時,可一件數卷。
檔案材料涉及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九)第九條為檔案移交。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檔案未移交檔案館之前,起草單位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定期向本部門檔案機構或者檔案工作人員移交,集中管理。
(十)第十條為數字化管理。鼓勵和支持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檔案數字化。已經實現數字化的,應當對檔案原件妥善保管。
(十一)第十一條為保管期限。保管期限按照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
(十二)第十二條為施行日期。明確《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對三類檔案目錄格式進行統一規定,分別為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檔案目錄、部門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檔案目錄、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檔案目錄。